壹民、弱民、疲民,辱民,贫民。五者若不灵,杀之。——驭民五术《商君书》
厌女、弱女、疲女、辱女、贫女。五者若不灵,废之。——女德学院
厌女:灌输生而为女的不幸和原罪,令其产生自厌之情
弱女:宣扬白幼瘦的审美,令其无健康体魄,进而无强大意志与反抗精神
疲女:以为其提供物质保障的谎言诱之困守家庭,使其终日为家庭琐事劳心劳力,无暇自我发展,与时代脱节;
辱女:一在幼年时期打击其自信,令其自卑软弱;二是挑唆其互相鄙夷,使自以为清白者唾弃失贞者,相互羞辱,人人自危
贫女:使其离开父母丈夫则无法生存
以上五条都无效的,用电击等方式废掉她的精神。
但,总有人,逆流而上。